2011年6月9日星期四

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

    今天是6月9日,是北京女律师王宇被铁路司法系统非法拘禁的第906天。也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王宇做出终审枉法裁定的第204天;同样,是我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控告韩建春报复陷害的第210天(2010年11月12日控告)。
    可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驳回了我不服二审终审裁定的申诉;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也于今年4月12日寄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说:经查证,韩建春不构成犯罪。这些都已经清楚的表明,他们要将冤、假案进行到底。
    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难道检察官和法官们竟不以此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他人的自由就剥夺,是谁给的权力?“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采用了吗?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他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他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王宇还有6天恢复自由,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我鄙视你

    今天是6月9日,本月的16号,王宇将走出天津铁路公安处看守所,恢复自由。
    截止今日,906的拘禁,906天的非法羁押,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袁军院长,你开怀了,你高兴了。还是你的权势大,法律都大不过你。是啊,就连最高法的规定你都不遵守,这从什么“最高法的规定太久远了,不适用了”"对辩护律师强制安检是我规定的"等表态中可以想见你的权势。但你的权势再大,对于还剩6天刑期的王宇,你还打算继续进行怎样的迫害?还幻想着继续的编织罪名,想方设法的再次给王宇定罪吗?
    对于这起明目张胆的报复陷害案,对于这个整个系统的徇私舞弊行为,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却被你们肆意践踏,公德何在?难道“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所采用?难道铁路的检察官、法官办案不是以中国的法律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谁的自由就剥夺谁的,想定谁的罪就定谁的,是谁给你们的权力?所有制造冤、假案的人,难道在你们的心中,就没有一丝的愧疚与忏悔?你们的天理、良心何在?扪心自问,如果将来有那一天,你们的亲人、你们的妻儿也被人构陷,构陷的人也如今天的你们---罔顾事实,擅权乱断,你们又将如何?   
    尽管王宇被获刑,尽管权势在这次事件中战胜了法律。但是,我相信,这只是暂时的。而且,身遭迫害的王宇不会屈服!我们家人不会屈服!有良知的正义人士不会屈服!最终,袁军“院长”,你们必将会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你们这种丧尽天良的恶劣行径,这种本身肩负法律神圣使命的执法者却恶毒的亵渎法律的丑陋行为,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负责!在道德的法庭上,你们已遭受了谴责!而且,罪恶深重的你们,迟早会遭受报应。对于这一点,我深信!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你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你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你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从明天起,还有6天时间,我一天天的着手指头在数着。我会记住这九百多个日日夜夜,这长达两年半之久的每一寸光阴。

2011年6月8日星期三

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

    今天是6月8日,是北京女律师王宇被铁路司法系统非法拘禁的第905天。也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王宇做出终审枉法裁定的第203天;同样,是我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控告韩建春报复陷害的第209天(2010年11月12日控告)。
    可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驳回了我不服二审终审裁定的申诉;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也于今年4月12日寄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说:经查证,韩建春不构成犯罪。这些都已经清楚的表明,他们要将冤、假案进行到底。
    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难道检察官和法官们竟不以此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他人的自由就剥夺,是谁给的权力?“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采用了吗?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他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他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王宇还有7天恢复自由,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我鄙视你们


    今天是6月8日,本月的16号,王宇将走出天津铁路公安处看守所,恢复自由。
    截止今日,905的拘禁,905天的非法羁押,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袁军院长,你开怀了,你高兴了。还是你的权势大,法律都大不过你。是啊,就连最高法的规定你都不遵守,这从什么“最高法的规定太久远了,不适用了”"对辩护律师强制安检是我规定的"等表态中可以想见你的权势。但你的权势再大,对于还剩7天刑期的王宇,你还打算继续进行怎样的迫害?还幻想着继续的编织罪名,想方设法的再次给王宇定罪吗?
    对于这起明目张胆的报复陷害案,对于这个整个系统的徇私舞弊行为,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却被你们肆意践踏,公德何在?难道“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所采用?难道铁路的检察官、法官办案不是以中国的法律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谁的自由就剥夺谁的,想定谁的罪就定谁的,是谁给你们的权力?所有制造冤、假案的人,难道在你们的心中,就没有一丝的愧疚与忏悔?你们的天理、良心何在?扪心自问,如果将来有那一天,你们的亲人、你们的妻儿也被人构陷,构陷的人也如今天的你们---罔顾事实,擅权乱断,你们又将如何?   
    尽管王宇被获刑,尽管权势在这次事件中战胜了法律。但是,我相信,这只是暂时的。而且,身遭迫害的王宇不会屈服!我们家人不会屈服!有良知的正义人士不会屈服!最终,袁军“院长”,你们必将会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你们这种丧尽天良的恶劣行径,这种本身肩负法律神圣使命的执法者却恶毒的亵渎法律的丑陋行为,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负责!在道德的法庭上,你们已遭受了谴责!而且,罪恶深重的你们,迟早会遭受报应。对于这一点,我深信!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你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你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你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从明天起,还有7天时间,我一天天的着手指头在数着。我会记住这九百多个日日夜夜,这长达两年半之久的每一寸光阴。

2011年6月7日星期二

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

    今天是6月7日,是北京女律师王宇被铁路司法系统非法拘禁的第904天。也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王宇做出终审枉法裁定的第202天;同样,是我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控告韩建春报复陷害的第208天(2010年11月12日控告)。
    可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驳回了我不服二审终审裁定的申诉;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也于今年4月12日寄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说:经查证,韩建春不构成犯罪。这些都已经清楚的表明,他们要将冤、假案进行到底。
    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难道检察官和法官们竟不以此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他人的自由就剥夺,是谁给的权力?“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采用了吗?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他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他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王宇还有8天恢复自由,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我鄙视你

    今天是6月7日,本月的16号,王宇将走出天津铁路公安处看守所,恢复自由。
    截止今日,904的拘禁,904天的非法羁押,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袁军院长,你开怀了,你高兴了。还是你的权势大,法律都大不过你。是啊,就连最高法的规定你都不遵守,这从什么“最高法的规定太久远了,不适用了”"对辩护律师强制安检是我规定的"等表态中可以想见你的权势。但你的权势再大,对于还剩8天刑期的王宇,你还打算继续进行怎样的迫害?还幻想着继续的编织罪名,想方设法的再次给王宇定罪吗?
    对于这起明目张胆的报复陷害案,对于这个整个系统的徇私舞弊行为,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却被你们肆意践踏,公德何在?难道“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所采用?难道铁路的检察官、法官办案不是以中国的法律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谁的自由就剥夺谁的,想定谁的罪就定谁的,是谁给你们的权力?所有制造冤、假案的人,难道在你们的心中,就没有一丝的愧疚与忏悔?你们的天理、良心何在?扪心自问,如果将来有那一天,你们的亲人、你们的妻儿也被人构陷,构陷的人也如今天的你们---罔顾事实,擅权乱断,你们又将如何?   
    尽管王宇被获刑,尽管权势在这次事件中战胜了法律。但是,我相信,这只是暂时的。而且,身遭迫害的王宇不会屈服!我们家人不会屈服!有良知的正义人士不会屈服!最终,袁军“院长”,你们必将会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你们这种丧尽天良的恶劣行径,这种本身肩负法律神圣使命的执法者却恶毒的亵渎法律的丑陋行为,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负责!在道德的法庭上,你们已遭受了谴责!而且,罪恶深重的你们,迟早会遭受报应。对于这一点,我深信!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你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你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你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从明天起,还有8天时间,我一天天的着手指头在数着。我会记住这九百多个日日夜夜,这长达两年半之久的每一寸光阴。


2011年6月6日星期一

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

    今天是6月6日,是北京女律师王宇被铁路司法系统非法拘禁的第903天。也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王宇做出终审枉法裁定的第201天;同样,是我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控告韩建春报复陷害的第207天(2010年11月12日控告)。
    可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驳回了我不服二审终审裁定的申诉;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也于今年4月12日寄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说:经查证,韩建春不构成犯罪。这些都已经清楚的表明,他们要将冤、假案进行到底。
    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难道检察官和法官们竟不以此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他人的自由就剥夺,是谁给的权力?“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采用了吗?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他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他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王宇还有9天恢复自由,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我鄙视你

    今天是6月6日,本月的16号,王宇将走出天津铁路公安处看守所,恢复自由。
    截止今日,903的拘禁,903天的非法羁押,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袁军院长,你开怀了,你高兴了。还是你的权势大,法律都大不过你。是啊,就连最高法的规定你都不遵守,这从什么“最高法的规定太久远了,不适用了”"对辩护律师强制安检是我规定的"等表态中可以想见你的权势。但你的权势再大,对于还剩9天刑期的王宇,你还打算继续进行怎样的迫害?还幻想着继续的编织罪名,想方设法的再次给王宇定罪吗?
    对于这起明目张胆的报复陷害案,对于这个整个系统的徇私舞弊行为,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却被你们肆意践踏,公德何在?难道“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所采用?难道铁路的检察官、法官办案不是以中国的法律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谁的自由就剥夺谁的,想定谁的罪就定谁的,是谁给你们的权力?所有制造冤、假案的人,难道在你们的心中,就没有一丝的愧疚与忏悔?你们的天理、良心何在?扪心自问,如果将来有那一天,你们的亲人、你们的妻儿也被人构陷,构陷的人也如今天的你们---罔顾事实,擅权乱断,你们又将如何?    
    尽管王宇被获刑,尽管权势在这次事件中战胜了法律。但是,我相信,这只是暂时的。而且,身遭迫害的王宇不会屈服!我们家人不会屈服!有良知的正义人士不会屈服!最终,袁军“院长”,你们必将会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你们这种丧尽天良的恶劣行径,这种本身肩负法律神圣使命的执法者却恶毒的亵渎法律的丑陋行为,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负责!在道德的法庭上,你们已遭受了谴责!而且,罪恶深重的你们,迟早会遭受报应。对于这一点,我深信!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你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你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你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从明天起,还有9天时间,我一天天的着手指头在数着。我会记住这九百多个日日夜夜,这长达两年半之久的每一寸光阴。


2011年6月5日星期日

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

    今天是6月5日,是北京女律师王宇被铁路司法系统非法拘禁的第902天。也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王宇做出终审枉法裁定的第200天;同样,是我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控告韩建春报复陷害的第206天(2010年11月12日控告)。
    可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驳回了我不服二审终审裁定的申诉;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也于今年4月12日寄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说:经查证,韩建春不构成犯罪。这些都已经清楚的表明,他们要将冤、假案进行到底。
    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难道检察官和法官们竟不以此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他人的自由就剥夺,是谁给的权力?“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采用了吗?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他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他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还有10天,王宇恢复自由。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我鄙视你

    今天是6月5日,本月的16号,王宇将走出天津铁路公安处看守所,恢复自由。
    截止今日,902的拘禁,902天的非法羁押,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袁军院长,你开怀了,你高兴了。还是你的权势大,法律都大不过你。是啊,就连最高法的规定你都不遵守,这从什么“最高法的规定太久远了,不适用了”"对辩护律师强制安检是我规定的"等表态中可以想见你的权势。但你的权势再大,对于还剩10天刑期的王宇,你还打算继续进行怎样的迫害?还幻想着继续的编织罪名,想方设法的再次给王宇定罪吗?
    对于这起明目张胆的报复陷害案,对于这个整个系统的徇私舞弊行为,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却被你们肆意践踏,公德何在?难道“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所采用?难道铁路的检察官、法官办案不是以中国的法律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谁的自由就剥夺谁的,想定谁的罪就定谁的,是谁给你们的权力?所有制造冤、假案的人,难道在你们的心中,就没有一丝的愧疚与忏悔?你们的天理、良心何在?扪心自问,如果将来有那一天,你们的亲人、你们的妻儿也被人构陷,构陷的人也如今天的你们---罔顾事实,擅权乱断,你们又将如何?   
    尽管王宇被获刑,尽管权势在这次事件中战胜了法律。但是,我相信,这只是暂时的。而且,身遭迫害的王宇不会屈服!我们家人不会屈服!有良知的正义人士不会屈服!最终,袁军“院长”,你们必将会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你们这种丧尽天良的恶劣行径,这种本身肩负法律神圣使命的执法者却恶毒的亵渎法律的丑陋行为,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负责!在道德的法庭上,你们已遭受了谴责!而且,罪恶深重的你们,迟早会遭受报应。对于这一点,我深信!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你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你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你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从明天起,还有10天,我一天天的着手指头在数着。我会记住这九百多个日日夜夜,这长达两年半之久的每一寸光阴。


2011年6月4日星期六

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

    今天是6月4日,是北京女律师王宇被铁路司法系统非法拘禁的第901天。也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王宇做出终审枉法裁定的第199天;同样,是我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控告韩建春报复陷害的第205天(2010年11月12日控告)。
    可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驳回了我不服二审终审裁定的申诉;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也于今年4月12日寄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说:经查证,韩建春不构成犯罪。这些都已经清楚的表明,他们要将冤、假案进行到底。
    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难道检察官和法官们竟不以此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他人的自由就剥夺,是谁给的权力?“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采用了吗?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他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他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还有11天,王宇恢复自由,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我鄙视你

    今天是6月4日,本月的16号,王宇将走出天津铁路公安处看守所,恢复自由。
    截止今日,901的拘禁,901天的非法羁押,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袁军院长,你开怀了,你高兴了。还是你的权势大,法律都大不过你。是啊,就连最高法的规定你都不遵守,这从什么“最高法的规定太久远了,不适用了”"对辩护律师强制安检是我规定的"等表态中可以想见你的权势。但你的权势再大,对于还剩11天刑期的王宇,你还打算继续进行怎样的迫害?还幻想着继续的编织罪名,想方设法的再次给王宇定罪吗?
    对于这起明目张胆的报复陷害案,对于这个整个系统的徇私舞弊行为,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却被你们肆意践踏,公德何在?难道“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所采用?难道铁路的检察官、法官办案不是以中国的法律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谁的自由就剥夺谁的,想定谁的罪就定谁的,是谁给你们的权力?所有制造冤、假案的人,难道在你们的心中,就没有一丝的愧疚与忏悔?你们的天理、良心何在?扪心自问,如果将来有那一天,你们的亲人、你们的妻儿也被人构陷,构陷的人也如今天的你们---罔顾事实,擅权乱断,你们又将如何?   
    尽管王宇被获刑,尽管权势在这次事件中战胜了法律。但是,我相信,这只是暂时的。而且,身遭迫害的王宇不会屈服!我们家人不会屈服!有良知的正义人士不会屈服!最终,袁军“院长”,你们必将会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你们这种丧尽天良的恶劣行径,这种本身肩负法律神圣使命的执法者却恶毒的亵渎法律的丑陋行为,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负责!在道德的法庭上,你们已遭受了谴责!而且,罪恶深重的你们,迟早会遭受报应。对于这一点,我深信!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你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你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你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从明天起,还有11天,我一天天的着手指头在数着。我会记住这九百多个日日夜夜,这长达两年半之久的每一寸光阴。


2011年6月3日星期五

王宇还有12天恢复自由,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我鄙视你

    今天是6月3日,本月的16号,王宇将走出天津铁路公安处看守所,恢复自由。
    截止今日,900的拘禁,900天的非法羁押,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袁军院长,你开怀了,你高兴了。还是你的权势大,法律都大不过你。是啊,就连最高法的规定你都不遵守,这从什么“最高法的规定太久远了,不适用了”"对辩护律师强制安检是我规定的"等表态中可以想见你的权势。但你的权势再大,对于还剩12天刑期的王宇,你还打算继续进行怎样的迫害?还幻想着继续的编织罪名,想方设法的再次给王宇定罪吗?
    对于这起明目张胆的报复陷害案,对于这个整个系统的徇私舞弊行为,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却被你们肆意践踏,公德何在?难道“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所采用?难道铁路的检察官、法官办案不是以中国的法律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谁的自由就剥夺谁的,想定谁的罪就定谁的,是谁给你们的权力?所有制造冤、假案的人,难道在你们的心中,就没有一丝的愧疚与忏悔?你们的天理、良心何在?扪心自问,如果将来有那一天,你们的亲人、你们的妻儿也被人构陷,构陷的人也如今天的你们---罔顾事实,擅权乱断,你们又将如何?   
    尽管王宇被获刑,尽管权势在这次事件中战胜了法律。但是,我相信,这只是暂时的。而且,身遭迫害的王宇不会屈服!我们家人不会屈服!有良知的正义人士不会屈服!最终,袁军“院长”,你们必将会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你们这种丧尽天良的恶劣行径,这种本身肩负法律神圣使命的执法者却恶毒的亵渎法律的丑陋行为,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负责!在道德的法庭上,你们已遭受了谴责!而且,罪恶深重的你们,迟早会遭受报应。对于这一点,我深信!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你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你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你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从明天起,还有12天,我一天天的着手指头在数着。我会记住这九百多个日日夜夜,这长达两年半之久的每一寸光阴。

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


    今天是6月3日,是北京女律师王宇被铁路司法系统非法拘禁的第900天。也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王宇做出终审枉法裁定的第198天;同样,是我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控告韩建春报复陷害的第204天(2010年11月12日控告)。
    可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驳回了我不服二审终审裁定的申诉;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也于今年4月12日寄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说:经查证,韩建春不构成犯罪。这些都已经清楚的表明,他们要将冤、假案进行到底。
    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难道检察官和法官们竟不以此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他人的自由就剥夺,是谁给的权力?“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采用了吗?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他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他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2011年6月2日星期四

王宇还有13天恢复自由,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我鄙视你

    今天是6月2日,本月的16号,王宇将走出天津铁路公安处看守所,恢复自由。
    截止今日,899的拘禁,899天的非法羁押,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袁军院长,你开怀了,你高兴了。还是你的权势大,法律都大不过你。是啊,就连最高法的规定你都不遵守,这从什么“最高法的规定太久远了,不适用了”"对辩护律师强制安检是我规定的"等表态中可以想见你的权势。但你的权势再大,对于还剩13天刑期的王宇,你还打算继续进行怎样的迫害?还幻想着继续的编织罪名,想方设法的再次给王宇定罪吗?
    对于这起明目张胆的报复陷害案,对于这个整个系统的徇私舞弊行为,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却被你们肆意践踏,公德何在?难道“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所采用?难道铁路的检察官、法官办案不是以中国的法律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谁的自由就剥夺谁的,想定谁的罪就定谁的,是谁给你们的权力?所有制造冤、假案的人,难道在你们的心中,就没有一丝的愧疚与忏悔?你们的天理、良心何在?扪心自问,如果将来有那一天,你们的亲人、你们的妻儿也被人构陷,构陷的人也如今天的你们---罔顾事实,擅权乱断,你们又将如何?   
    尽管王宇被获刑,尽管权势在这次事件中战胜了法律。但是,我相信,这只是暂时的。而且,身遭迫害的王宇不会屈服!我们家人不会屈服!有良知的正义人士不会屈服!最终,袁军“院长”,你们必将会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你们这种丧尽天良的恶劣行径,这种本身肩负法律神圣使命的执法者却恶毒的亵渎法律的丑陋行为,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负责!在道德的法庭上,你们已遭受了谴责!而且,罪恶深重的你们,迟早会遭受报应。对于这一点,我深信!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你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你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你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从明天起,还有13天,我一天天的扳着手指头在数着。我会记住这八百多个日日夜夜,这长达两年半之久的每一寸光阴。


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

    今天是6月2日,是北京女律师王宇被铁路司法系统非法拘禁的第899天。也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王宇做出终审枉法裁定的第197天;同样,是我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控告韩建春报复陷害的第203天(2010年11月12日控告)。
    可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驳回了我不服二审终审裁定的申诉;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也于今年4月12日寄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说:经查证,韩建春不构成犯罪。这些都已经清楚的表明,他们要将冤、假案进行到底。
    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难道检察官和法官们竟不以此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他人的自由就剥夺,是谁给的权力?“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采用了吗?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他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他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2011年6月1日星期三

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

    今天是6月1日,是北京女律师王宇被铁路司法系统非法拘禁的第898天。也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王宇做出终审枉法裁定的第196天;同样,是我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控告韩建春报复陷害的第202天(2010年11月12日控告)。
    可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驳回了我不服二审终审裁定的申诉;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也于今年4月12日寄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说:经查证,韩建春不构成犯罪。这些都已经清楚的表明,他们要将冤、假案进行到底。
    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难道检察官和法官们竟不以此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他人的自由就剥夺,是谁给的权力?“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采用了吗?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他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他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不知羞耻的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对于王宇案,我心里一直有一个疑问,那就是我们的铁路法院,他所代表的是公正的法律呢,还是流氓、无赖集团。因为任何一个哪怕是有一点点良知的人,也做不出这种现实版的出尔反尔、自相矛盾的事。何况是一个用法律来裁判的、人们据以依赖其为自己主持公道的法院!
   
王宇案的二审,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多次延期审理后,终于给出了一份裁定,就是我下面贴出的那份影印件。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王宇犯故意伤害罪,部分事实不清…撤销(2009)津铁刑初字第8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天津铁路运输法院重新审判。"
   
但是,没有最荒唐,只有更荒唐,铁中院在它 "部分事实不清"刚说完没多久,话音掷地还没听到声响的时候,王宇案重审一审又有了结果。重审一审置王宇律师的客观辩护和新收集到的张格非造假病历于不顾,并在荒唐的与王宇及其家人商谈过失判缓未果的情况下,悍然再次对王宇做出了"过失致人重伤,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的判决。 还是这个铁中院,到了这里,态度忽又来了一个180°的大转变,摒弃了前面刚下过的"部分事实不清"的裁定,把这种仅仅变更案件性质,由"故意"变为"过失"的可笑做法,而以"事实清楚"予以认可了。我想试问铁中院的就是:案件性质由"故意"变为了"过失","不清"的事实就清楚了吗?而且,居然还有脸把"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宇过失伤害他人,并致他人重伤…京铁中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维持原判"贴在你们法院的网站上!
   
我不知道审理王宇案的是一群什么样的法官,但我在此却能清楚的感觉到,他们绝不是什么正直、公正的人。而且,他们能够无所顾忌且堂而皇之的把这种前后矛盾的裁决贴在他们的网站上,我不禁要问,"鲜廉寡耻"四字,不知你们识也不识?
   
我都为他们感到羞耻!

 

 

 

附:铁中院公告和王宇二审裁定第二页扫描件

王宇过失致人重伤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作者:铁中法宣  发布时间:2010-11-18 16:38:13


    王宇打伤火车站工作人员一案,经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今天终审宣判,维持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宇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物质损失人民币129 377元。"

200854,被告人王宇持与车次不符的站台票送朋友进站,正在检票的工作人员张某进行拦阻,王宇用手击打了张某的右脸耳根部,后经司法鉴定,张某的右耳极度听觉障碍,构成重伤。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宇过失伤害他人,并致他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故应依法判处。
 
王宇不服一审判决,以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提出上诉。北京铁中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维持原判。


王宇案二审裁定1


王宇还有14天恢复自由,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我鄙视你

    今天是6月1日,本月的16号,王宇将走出天津铁路公安处看守所,恢复自由。
    截止今日,898的拘禁,898天的非法羁押,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袁军院长,你开怀了,你高兴了。还是你的权势大,法律都大不过你。是啊,就连最高法的规定你都不遵守,这从什么“最高法的规定太久远了,不适用了”"对辩护律师强制安检是我规定的"等表态中可以想见你的权势。但你的权势再大,对于还剩14天刑期的王宇,你还打算继续进行怎样的迫害?还幻想着继续的编织罪名,想方设法的再次给王宇定罪吗?
    对于这起明目张胆的报复陷害案,对于这个整个系统的徇私舞弊行为,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却被你们肆意践踏,公德何在?难道“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所采用?难道铁路的检察官、法官办案不是以中国的法律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谁的自由就剥夺谁的,想定谁的罪就定谁的,是谁给你们的权力?所有制造冤、假案的人,难道在你们的心中,就没有一丝的愧疚与忏悔?你们的天理、良心何在?扪心自问,如果将来有那一天,你们的亲人、你们的妻儿也被人构陷,构陷的人也如今天的你们---罔顾事实,擅权乱断,你们又将如何?   
    尽管王宇被获刑,尽管权势在这次事件中战胜了法律。但是,我相信,这只是暂时的。而且,身遭迫害的王宇不会屈服!我们家人不会屈服!有良知的正义人士不会屈服!最终,袁军“院长”,你们必将会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你们这种丧尽天良的恶劣行径,这种本身肩负法律神圣使命的执法者却恶毒的亵渎法律的丑陋行为,是对国家、对人民的不负责!在道德的法庭上,你们已遭受了谴责!而且,罪恶深重的你们,迟早会遭受报应。对于这一点,我深信!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你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你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你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从明天起,还有14天,我一天天的扳着手指头在数着。我会记住这八百多个日日夜夜,这长达两年半之久的每一寸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