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7日星期四

迷 惑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清明小长假已然过去,四月的天,晴朗而又和煦。看着满眼泛绿的柳色,粉白的山桃花和黄色的连翘,始觉春意的盎然。
   
然而,“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今年的春意里,流露出了哪些好的事件与信息呢?
   
对于我而言,“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爱人尚未出狱,在铁路看守所里依旧每日的苦捱光阴。我呢,也是朝看晨曦,暮观日落,苦盼着团聚。可是,昨天的一个电话,又在我平静的生活里搅起了一点小小的波纹。那是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的电话。一位姓王的反侵权渎职局局长,在电话里说,对于我的举报,他们已经调查完毕,将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就你自己一个人来(检察院),不要带无关人员。你的父母也不要来,那么大年纪,我看了都心酸。”
   
一个答复还这么神秘?我疑惑了。我觉得如按程序办事,他们的答复肯定会是书面的。既是书面答复,邮寄又有何不可?非要当面谈的话,我带上我的律师又有什么不妥?让我一个人单蹦蹦的去检察院,什么目的?
   
因为并未“欣闻”什么“王宇案”已进行错案追究,韩建春因“涉嫌报复陷害”正在接受调查等等讯息。非要当面的几对一的答复我的“控告”,真的就显现了对我控告的重视?而且,敷衍搪塞的答复就算“重视”,又能怎样?但是,我所知道的是,铁路检察院的改制正在进行。就他们而言,还有什么比这个“大局”更重要的呢?其实,他们的目的无外乎是想平息一下事态,改制前“洗清”自己,好“干净”的换个身份。并适时的压制一下我。就像那再婚的女人,骨子虽没变,也非要让自己招展些。
   
雨果说过:普遍的道德是社会的基础,普遍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础。失去良心与道德的部门,就算再给自己怎样的扑粉,也掩盖不了她的衰老与没落。
   
这样的改制,不改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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