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5月23日,是北京女律师王宇被铁路司法系统非法拘禁的第889天。也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王宇做出终审枉法裁定的第187天;同样,是我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控告韩建春报复陷害的第193天(2010年11月12日控告)。
可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驳回了我不服二审终审裁定的申诉;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也于今年4月12日寄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说:经查证,韩建春不构成犯罪。这些都已经清楚的表明,他们要将冤、假案进行到底。
我们不禁要问,中国的法律尚在,难道检察官和法官们竟不以此为依据,随心所欲的,想剥夺他人的自由就剥夺,是谁给的权力?“莫须有”已被我国的刑法、刑诉法采用了吗?
强烈谴责对王宇进行疯狂报复陷害的天津西站铁路派出所的犯罪分子,强烈谴责腐败的、制造冤、假案的北京、天津两级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们。司法腐败不得民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是社会公信力下降的最直接动因,他们才是国家和人民的罪人,他们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应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理应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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