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星期六

2010年王宇案回顾

2010年王宇案回顾
  
 王宇,北京泓韵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一位孩子的母亲。在他人眼里,是一位虽柔弱,但要强,虽有点粗心,但不失实在、踏实的职业女性;在儿子眼中,是一位从不发脾气,粗心温柔的好妈妈。2010年已飘然走过,回顾过去的一年,回顾王宇全案,犹历历在目。大概是太深刻吧,件件事是那样的清晰…
   
一、200854日,因为一场小小的送别,持站台票进站送朋友的王宇遭到天津西站铁路员工34人的围攻、殴打。原因只因为王宇“持非当次列车的站台票”。因对接警警察偏袒一方的不公正的态度不满,王宇遂投诉了天津铁路西站派出所当日执勤警员。其中副所长韩建春就是当日带班领导,是被投诉的主要对象。后王宇到天津市人民医院看病、验伤。但是就是这次投诉,引发了七个月后这场旷日持久的所谓“重伤害”案,其结果一直影响到现在。
   
二、20085月中旬,包龙军、王宇打电话给天津西站韩建春、曹世春两位副所长,要求通告处理结果。回复:因汶川大地震,忙于救灾,以后再说吧。
   
三、2008129日晚19时左右,天津铁路西站派出所4位民警在韩建春的带领下来到王宇在北京的家中,以解决问题为名,将王宇骗至天津西站派出所。尚未回家的包龙军接到王宇电话,称:“天津西站派出所韩建春副所长来了,说要给我解决问题,让我去趟天津,顺便我回趟妈家。”1210日中午一点左右,包龙军接到一位自称西站派出所副所长的叫崔金良的警官的电话,称王宇因重伤害,已被刑事拘留。
   
四、20081215日,包龙军到天津铁路公安处看守所了解情况,预审王建勇遂对其做了询问笔录。询问期间,对包龙军的如实诉说,威胁说和王宇所说不一样,要按王宇所说写,否则就是包庇,极尽恐吓之能事。
   
五、20081223日,被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2009228日移送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
   
六、2009528日,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
   
七、2009715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辩护律师为李平贵、韩惠杰。法院只允许王宇爱人、公公、婆婆、小姑进入旁听,其余王宇亲友均被拦在法院大门外。在质证过程中,辩护律师李平贵指出了该案办案程序的严重违法性,公诉方无言以对,遂以调查天津铁路公安处司法鉴定所有无资质为由,申请休庭,法院宣布该案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八、2009820日后,该案在天涯等论坛披露。题目为《史上最牛铁路派出所》,点击率超百万。2009917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王宇案。补充侦查的结果是仅仅补充上来一份天津市公安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和天津西站关于上行检票口没有监控设备的《情况说明》,通过庭审质证,公诉方再次以调查天津铁路公安处督查室投诉记录为由,申请休庭,法院再次宣布该案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九、20091116日,包龙军、姜焕文(民间第一举报人)曾以《
女律师“打聋”高个男子一案,检方“证据”存在诸多疑点》为题,向各级国家机关进行举报。2009121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作出(2009)津铁刑初字第88号《延长审理期限决定书》,延长王宇案审理期限两个月。因该案122日审理期限即已届满,辩护律师李平贵于122日发出律师函,要求法院纠正错误。王宇家人也先后于123日、17日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递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法院予以拒绝。
   
十、20091216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又补充上来包括天津铁路公安处督察室出具的《情况说明》、天津西站再次出具的虽有监控设备,但05年已坏的《情况说明》在内的近十份情况说明作为证据。此次庭审,质证阶段结束。
   
十一、2010128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再一次下达《延长审理期限决定书》,再次延长审理期限一个月。包龙军即于当日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控告,无果。与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交涉,法院说已给张格非重新申请了鉴定,需要等待鉴定结果。家人要求参与鉴定全过程,未同意。
   
十二、2010228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再一次下达《延长审理期限决定书》,再次延长审理期限一个月。王宇爱人、公公、婆婆去法院交涉,要求取保候审。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王平接待,说已向北京高法递交了《超审限备案》申请,虽然没有继续羁押的法律依据,但“上面不让放,我们就不能放”。
   
十三、201035日,在王宇家属的强烈要求下,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同意再次开庭。但随即以张格非重新鉴定的结果尚未出来为由,继续推迟开庭日期。直到316日,才第四次开庭。庭审中,辩护律师指出张格非的两次鉴定均违法,是无效鉴定;而法院因天津铁路公安处司法鉴定所不具备资质,而不认可其所做的第一份鉴定;检察院则认为法庭为张格非申请的第二份鉴定不具有法律效率,应以第一份鉴定为依据。张格非的辩护律师张连和则说:“两份鉴定都是不合法的,还辩嘛辩呐,不有病吗。”
   
十四、318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同意对王宇取保候审,条件是缴纳保证金2万元(现金缴纳)。当天,王宇取保出监。
   
十五、326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第五次开庭,当庭宣判王宇故意致人重伤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当天,王宇即提出上诉。
   
十六、419日,民间第一举报人姜焕文和包龙军发出第二封举报信《
天下怪闻:法院以“推断”方式判案》。《京华时报》对该案也进行了追踪报道。
   
十七、622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第一次开庭。李平贵律师出庭参加辩护,张凯律师因拒绝非法安检被铁中院非法剥夺辩护权。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狄胜利出庭接受质询。狄胜利解答“无法明确被鉴定人张格非右耳感音神经性聋外伤的形成机制”是无法排除其它致聋原因。后法庭粗暴制止辩护人及上诉人对狄胜利的继续发问,匆匆将狄胜利带离法庭,并多次制止李平贵律师发言。就在当庭休庭期间,王宇爱人包龙军因与张格非之叔(一说其父)发生冲突,而被处以七天行政拘留。
   
十八、712日,刘巍律师向全国妇联发出《
女律师刘巍就王宇律师遭受迫害致北京妇联及全国妇联的呼吁信》。
   
十九、88日,唐吉田、李和平等30余位律师、学者联名向全国人大、最高法、最高检发出《
关注王宇律师 保障公民人权》呼吁信。张凯律师等三十余名律师、学者联名向全国人大发出《关于对铁路系统司法权进行违宪审查的公民建议书》。
   
二十、810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第二次开庭,当庭给出裁定,因“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并驳回包龙军84日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
   
二十一、816日,《新世纪周刊》刊发《蹊跷王宇案》,对王宇案进行了全面报道。   
   
二十二、817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新组成的合议庭审判长李跃年约王宇家人商谈,希望同意过失判缓。被王宇家人严词拒绝。法院也口头拒绝了包龙军812日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要求。

   
二十三、818日,李平贵律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
改变管辖申请书》,无果。
   
二十四、831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重审王宇案第一次开庭。从北京前来参加旁听的,有包括十几名律师在内的30余人,都被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拒绝在大门外。91日,法院继续开庭。对此案一直关注的董前勇律师在领取旁听证后,见法院工作人员对辩护律师张凯、李平贵强制进行非法安检,刚提出了句反对意见,就被副院长王平指使法警强行推出法院大门进行殴打。因辩护律师当庭拿出在天津市人民医院病案室调取的张格非04519日纯银测试单,法院宣布休庭一天。93日,第三次开庭,法院拿出了天津市人民医院医生毕威的证言,说“由于085-6月间,设备从二楼搬往一楼,仪器时间调试出错,08年的都打成04年的了,到现在时间上还不准确。”但辩护律师又拿出王宇婆婆赵凤霞于2010521日在天津市人民医院做的ABR和纯音测试单据,证明机器打出的时间都是准确的时,审判长李跃年说,与案件无关,不予采信。93日开庭,又从北京、天津来了大批关注者,法院为了阻止关注者,竟招来一批学生把审判庭的位子占满,使得大批关注者依然站在法庭大门外而进不了法庭。
   
二十五、921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作出判决,以王宇过失致人重伤,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王宇于当日提出上诉。
   
二十六、1117日,刘巍律师、野靖环、王玲、包龙军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控申处控告韩建春报复陷害。
   
二十七、1118日,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重申二审开庭,违背最初与王宇家人达成的协议,依旧不让其亲友参加庭审,并非法抓捕在法院大门外欲参与旁听的人员。庭审中,铁中院继续其惯用卑劣伎俩,让一些与本案毫无关系的本系统人员坐满了审判庭旁听席。被包龙军的父亲当场斥责,说他们是:站着茅坑不拉屎的人。之后,铁中院合议庭不顾事实、不顾法律,当庭维持了原判。使得这桩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而发回重审的案件,仅仅变更“故意”为“过失”,就使判决“合法”化了的案件画上了句号。
   
二十八、129日,包龙军向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递交了申诉状。1213日,铁中院给出书面答复,说在三个月内,对申诉状进行“立卷审查”。至此,王宇案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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