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级之屎”联想到的
我的一个朋友讲述了如下一个故事:
“我给检察官讲述‘上级之屎’的故事,检察官连连点头说:‘说得好,太形象了!’
上个月,我因故去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办完事情的时候,和接待的检察官聊了几句。 我说,我们都是守法公民,无论谁都要遵守法律,尤其你们这些执法人员、公务人员,不要什么事都拿上级指示当箭牌;在遵守法律方面,是不需要上级指示的,如果你的上级也是守法的,它就不会下什么指示妨害司法公正。该检察官不置可否。我又说,其实你们肯定也不情愿干违法的事,但有时候上级可能下一些违法犯罪的指示;依法你是不能执行这些违法犯罪指示的,你不但不能执行这些违法指示还有义务指出来上级是违法的,否则你就是共同犯罪;在法理上,不会因为是执行上级下达的违法犯罪指令,你就能逃脱法律制裁。
我可以打个比方。上级的违法犯罪指示就像是你的上级拉了一泡臭屎,他一般不会给你书面指令的(因为它也知道违法犯罪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你如果执行这些违法犯罪的指令就相当于要吞下这泡臭屎。真正出事的时候,上级早就擦干净了自己的屁股,你这泡屎也就白吞了,因为只剩下你来承担违法犯罪的后果了。当然,也会有一些人不但会吞屎,还会给上级舔肛,他们最后的下场也一样,被上级当擦屁股纸抛到垃圾堆里。上级永远会把自己描绘的干干净净,仿佛从来也不会拉屎。这就是现实的违法乱象,你说对不对?
该检察官频频点头,说:说得好,太形象了!真的就是这个样子。
我当时忍住没有笑,真想问问这些公务人员每天要吞多少次……”
这个故事非常形象的揭示出了国人可悲的一面,即欣欣然、非常自得地做奴隶。也揭示出了当前一些政府部门的现状,一把手负责,造成工作人员不是为党、为政府、为老百姓做工作,而是为了领导而工作。以至于才有了成都双流交警的言语:“我是为领导服务的,是领导重要还是你们这些人重要!”和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王平的话:“我们也知道(再继续羁押王宇)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但上面不同意放,我们就不能放。”殊不知,满脸奴相的他们再怎么讨好,再怎样去巴结、谄媚,他们的上司也只不过把它们当做一条看门狗(非宠物狗),用的时候叫到身边,不用的时候一脚踢开。混的好的,主子有时大概还能分给他们一勺羹。大多的,只能吃主子吃剩下的冷炙。或者,主子吃完干的,他喝口汤。其实就他们自己心里也明白,这种滋味不好受。但现实如此,又能如何?呵呵,中国古人就有“没有苦中苦,哪有甜中甜”这样的封建仕途思想,延续到现在的“先做孙子,再当老子”的奴化思想,是进化了还是有所创新?要我说,这也正是“做奴隶而不得”的“奴隶的奴隶”的真实写照!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