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0日星期四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评判”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此次重审二审庭审上,做出了几次评判,其中一个关于让所有证人出庭的评判是这样说的:由于时间太长,证人肯定会因为记忆原因,证言会有不同,因此不同意证人出庭。在王宇案中,给王宇定罪的唯一证人就是这个张家威。对于张家威这名证人,法庭解释说他当兵了,联系不上。就这样就打发了律师的要求。那么我们看看张家威的证言吧:
“问:K256次检票时,你在什么地方?

答:我在检票口二台的下边站着。背对着一台检票口。

问:你把看到的经过详细讲一下?

答: 2008年5月4日早晨7:10点K256次刚开始放人检票时,我就听到身后有吵架的声音,一回头看到一台的张格非正在被一女旅客打,先是用手挠张格非,然后给张格非一个嘴巴子,把张格非打倒在地上,我过去劝架,那个女旅客又打我,给我左脸一个嘴巴,又在我右眼下方来了一拳,这时多姨(多勇卫)过来劝架,那个女旅客对挠多姨。我就进道胶室拿X子喊广播报警,经过就是这样。”


    按照张家威说,王宇一耳光就把张格非打倒在地,真是了得!而张家威呢?“给我左脸一个嘴巴,又在我右眼下方来了一拳”,即没被打倒,又没被“重伤”,更是十分了得!这回重审的二审终审法庭上,法官说他当兵去了,联系不上。哈哈,人民军队真是慧眼识人才,要是我我也会接收他来当兵的,抗打呀!
    另外,整个近两年的法庭审判活动,张家威这名“被害人”自始自终不见踪迹,在审判的两年多时间里,一次也没有漏过面,在派出所查其户籍,是注销户口。只有死亡,户籍才被注销。不是被王宇“打”死了吧!。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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