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星期六

两年来的12月

今天是1231,是2010年的最后一天,是王宇被铁路司法系统非法拘禁的第752天;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做出枉法裁定的第43天;是我向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申诉的第22天;是我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控告韩建春报复陷害的第49天。
    回想起两年前的12月,王宇被天津铁路公安处西站派出所非法抓捕;去年的12月,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于中旬进行了第四次庭审;今天是2010年12月的最后一天,思之怎能不让人感慨。
   两年倏忽而过,案子也终于在今年11月18日落下了帷幕。一个弱女子,遭受如此迫害,除了愤怒,让人徒增叹息。叹息那泯灭的人性,叹息那已失尊严的法律。记得去年的12月份,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对王宇案第四次开庭,本就身材瘦弱的王宇,由于一年的冤狱,身心疲惫至极,身体大不如前,甚至连半天的庭审都坚持不住。我和我的父母见之,十分伤感,遂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递交了一份备忘录,正告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还我们一个健康的王宇。那份备忘录内容如下:
 

尊敬的天津铁路运输法院领导:

日前(09年12月16日)参加庭审,发现王宇神情憔悴,身体羸弱,竟连两个多小时的庭审都坚持不住,几欲昏厥,另人睹之伤悲,潸然泪下.
   毋庸置疑这是她因无端被诬,又遭长期羁押和超期羁押所致.
   因此,特要求贵院,在羁押期间为王宇延医调治,在案情审结之前,要保证王宇的身心恢复往昔状态.
   我们坚决不会接受一个健康开朗的王宇在长期、超期羁押之后,变成一个憔悴、羸弱的几尽崩溃的王宇这样的一个状况.
  假如,王宇在羁押期间有个什么三长两短,那么,实施羁押措施的有关机关和个人,将难辞其责!我们保留我们的权力!特此声明,以作备忘.

 王宇亲属:
             200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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