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30日,是王宇被铁路司法系统非法拘禁的第751天;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做出枉法裁定的第42天;是我向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申诉的第21天;是我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控告韩建春报复陷害的第48天。
记得铁中院某法官曾经说过:王宇案也不是我定,要经过审判委员会定。可是我们回过头来看看11月18日重审二审的庭审,仅仅经过了一天的简单审理,庭上拒绝证人出庭、拒绝调取张格非的全套原始病历、拒绝非法办案的警官出庭作证、拒绝排除所有非法言词证据,在一切都不去查实的情况下,当天、当庭就作出了口头终审裁定。好像并未向庭审委员会做出请示啊!
这场自管自做出的裁定,真是既随意又不负责任。显得如此仓皇!仅仅在庭审休息十分钟后,裁定就做出了。让人费解!此裁定与他们最初的说法好像也存在明显的差距!我不禁怀疑,是不是这位法官当初就是在搪塞、应付我们?再不,就只剩另外一种解释了。那就是,此裁定早就做出了,院领导早就给出了指示,此结果也早就内定完了,开庭审理只不过是走一个过场而已,蒙蔽蒙蔽舆论。这又让我想起了当初,铁中院刑庭高庭长曾“义正词严”的向我表示,他们一定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欢迎我的亲友前去旁听。可是到了11月18日,上午还让进去4、5个,下午就一个都不让进去了。可是,法庭外面,前去参加旁听的,不下二十人。
难道,铁路法院的法官说话从来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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