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可耻。

    今天是正月十四,是王宇被铁路司法系统非法拘禁的第791天;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做出终审枉法裁定的第91天;是我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控告韩建春报复陷害的第59天(2010年11月12日控告)。
    同样,是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将我的控告信转到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0年11月17日转)的第54天,但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至今没给我任何答复。
    他们的行为是什么?是包庇!是纵容!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蔑视和践踏!是徇私枉法的行为!强烈抗议他们的可耻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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