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月19日,正月十七,是王宇被铁路司法系统非法拘禁的第794天;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做出终审枉法裁定的第94天;是我向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控告韩建春报复陷害的第99天(2010年11月12日控告)。
同样,是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将我的控告信转到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2010年11月17日转)的第94天,但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至今没给我任何答复。
强烈谴责那些制造冤、假、错案的腐败的铁路法院、铁路检察院、铁路派出所的违法分子。他们的行为是什么?是包庇!是纵容!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蔑视和践踏!是徇私枉法的行为!强烈抗议他们的可耻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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