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7日星期四

刘志军“落马”能触动铁路司法改制吗?


      刘志军“落马”事前已有征兆。2011年年初,山西晋城女企业家丁书苗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知情人士称,刘志军案与丁书苗案有直接关联。  
    以煤炭运输起家的丁书苗,是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该集团旗下企业涉足高铁设备、影视广告、酒店等多个领域。

  丁书苗被视为中国高铁及衍生项目重要既得利益者之一。由该集团实际控制的山西金汉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武广高铁、郑西高铁及广深港高铁工程中均有中标项目。在北京南站拥有大型LED显示屏的高铁传媒广告公司,亦由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有。
  财新记者多方证实:丁在北京被有关部门调查一事,主要涉及铁路投资领域。刘志军是2011年接受调查的首位省部级高官。今年58岁的刘志军与中国铁路结缘于1972年。当年19岁的刘志军从武汉铁路分局入行,先后在郑州铁路局、广州铁路局和沈阳铁路局任职,2003年3月起担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同时还是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
    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尚未披露刘志军违纪细节,但铁道部在刘志军治下政企不分、改革滞后等沉疴积弊早已为中国公众诟病多年的。此案或可成为中国铁路改革的切入口。
     而早就闹得沸沸扬扬的铁路司法改制,不知在刘志军倒下后能否得以继续实施。铁路司法的腐败,一直以来为人所诟病。奇案、怪案,冤、假、错案比比皆是。原因归结起来,主要就是政企不分,自己的案子自己审。
铁路王国自己有自己的法院,自己出的事情都是在自己的法院摆平。铁路司法已成为了御用工具,成为其刀柄在握的打手和马前卒。多少人去推动废除铁路司法,都没有成效,这个巨大的权力链被铁路系统牢牢把握,迟迟不放手。刘志军的下马,能使它有所松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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