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认照片作弊 2008年10月22日,天津西站派出所韩建春等让所谓的"受害人"张格非、张家威两人对同一组照片分别进行了辨认。但十张照片中,九人的照片都有边框,维有王宇的照片没有边框,显得特别的突出、显眼,这是明显在提示辨认者,不要认错人。下图就是辨认笔录中的那组照片:
就连法院对此证据也没采纳,且没有采纳的原因是"有明显的记号"。但为什么要做"明显的记号"呢?法院却不愿说明。但我要问,派出所在这上做了明显的记号是为什么?且这个辨认是给所谓的"张格非"作辨认的。事实上,如果此张格非真是在现场的当事人,且还是被我爱人王宇打伤的,那他还认不得王宇?还需要派出所在这方面动脑筋,做明显的记号吗?因而,通过这个证据只能说明三个问题:
1、这个做法是派出所警察作弊的明证;2、这个作弊行为的出现更证明张格非根本就不是本案当事人!他根本就没有在现场出现过!3、进一步证明为了达到治我爱人王宇的目的,由派出所采集的其他没有客观物证支持的证言等也都是故意制造的虚假证据。
纵观整个案件,仅凭几个人的虚假证言就捏造出了一个冤案,验证了天津铁路派出所、检察院制造冤、假、错案是如此的肆无忌惮。他们想害谁就害谁,肆意妄为、无所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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