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8日星期一

荒唐王宇案

总是会想起9月3日天津铁路法院王宇的庭审场景,张凯律师念张格非的证言(第一份):"一个女的手里拿着两张对折的站台票似的东西走了过来,我问道:'同志,请出示一下您的票'。那个女的也没说话,上来就给我一个嘴巴子,一下就把我打懵了。"张凯就问王宇:"王宇,你有精神病吗?"王宇回答:"没有。"张凯又问:"你家族有精神病史吗?"王宇接着说:"没有。"张凯拿着这份证言,对着公诉人孙惜权说:"就问了一句'同志,您有票吗?'还那么客气的说'您',二话没说上去就一个嘴巴,除非是傻子,精神正常的人,谁能这样做?就这个证言也能拿出来作为证据,检察官,我质疑你的良心!"孙惜权马上向法庭表示:"我反对。"但纵观整个庭审辩论现场,孙惜权绝大多数的回答就是三字:"我反对。"就连笔迹涉嫌伪造,律师要求进行司法鉴定,他的回答都是:"我反对。"他为啥反对的那么勤呢?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还是张凯质疑到了他的痛处,他只能以"我反对"作答?整个庭审,他基本没有什么观点,说的话还没法官多呢。甚而我们拿出了张格非04年5月19日的纯音测试单,举证和反对都是由主审法官李跃年来完成的,他连个"我反对"都没说出来。哦,对了,他好像是有过一个辩解,就是我的律师指出,派出所无权越界抓人,应该由刑侦机关执行,并需通知被拘押人所在地派出所配合。对这个问题,他是这样解释的:因为天津铁路公安处归属于北京铁路公安局,所以他认为,天津西站派出所来北京抓人不算"越界"。真荒唐,全国公安都归属于北京公安部,按他的逻辑,哪个地方的公安机关都可以在北京谁便抓人,因为都隶属北京公安部啊!整个一个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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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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