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9日星期五

给天津铁路法院院长马旭的第二封信

致天津铁路运输法院院长的第二封信

尊敬的马旭院长:
您好!
我是涉嫌"重伤害"的北京女律师王宇的爱人包龙军,再次冒昧的给您写信,实出于我对该案的真切感受,望见谅!
王宇案自2009年5月28日由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移送贵院公诉以来,至贵院于2010年3月26日宣判,整整经历了303天的审理。期间,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因"案情复杂",3次延期(据说曾向北京高法申请了超审限备案),并对我妻子王宇超期羁押了106天。虽然检察机关在多次退侦后补充上来的只是几份情况说明、虽然处于两难的贵院无奈中主动的为张格非申请了重新鉴定,但还是难以认定王宇有罪,因为证据太假,难以服众。所以,贵院在2010年3月18日同意对王宇取保候审。但仅仅一周后,也许是因为有了某人或某部门的更大压力?抑或是贵院从自身涉入此案的境况考虑?贵院的法官在没有任何新的事实依据的情形下,以"拼接联想"的方式,对此案进行了硬性判决,公然认定我爱人王宇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对此,王宇及家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于2010年4月6日立案,并与2010年6月22日在贵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虽然庭审中二审法官维护贵院一审判决的倾向性极强,虽然二审法官庭审中屡次剥夺辩护律师及上诉人的发言及对鉴定人狄胜利的质询,但证据的虚假和太过违背常理的情节,还是让二审法官们对该案进行了反思。最终于2010年8月10日对该案作出了终审裁定:撤销了贵院(2009)津铁刑初字8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贵院重新审判。
难道这不能同样引起作为院长的您的反思吗?当法律做为公权力被集体滥用,用以制裁违法犯罪的法律规定和条文被执法者作为工具制造冤假错案,他凸显的是可怕的腐败、堕落和丑恶,是骇人听闻、令人发指的对国家法制体系的破坏,是对国家法制权威的嘲弄和蔑视,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公然挑衅和践踏!作为一院之长的您,是否有职责纠枉扶正?
铁中院在此事件中看清方向,逐步走向正轨了,正是因为他清醒的理解了案件背后的真实!理解了真理的永恒!同样也是因为,我们虽然是弱势群体,但我们的背后是国家法律的保护和全世界有正义和良知的人民的支持和声援!
"公平正义比太阳更有光辉!"我们希望院长您同样能够看清事实,对此案作出公正判决,做一个人民信任的好法官。否则,我们将呼吁和团结一切社会力量,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请您不要陷入社会舆论的中心,望您不要让丑闻和悲剧继续发生!

此致
敬礼
无辜被冤女子王宇的丈夫:包龙军
201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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