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6日星期二

11月16日,王宇被天津铁路法院非法拘禁707天

707天,王宇被非法拘禁的时间。天津铁路法院与铁路检察院、铁路公安处沆瀣一气,颠倒黑白,肆意制造冤、假、错案,枉法裁判,使王宇身陷囹圄,是可忍,孰不可忍!
尽管在我和亲朋一再要求庭审在北京铁中院法庭进行,但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为了王宇的"安全"为借口,仍决定于2010年11月18日早8点半,于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对此,我和家人强烈予以谴责!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