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7日星期六

11月25日,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长接待日记

11月25日,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长接待日
11月25日,是北京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的检察长接待日。由于在11月12日,我们在铁检分院控告天津铁路公安处西站派出所韩建春报复陷害时就已经登记,要在检察长接待日来。所以,25号上午九点半,我、野靖环大姐、王玲大姐就来到了铁检分院。最初,还是控申处姓黄的检察官接待我们,没多久,赵处长就陪同一位姓崔的副检察长过来了。我还是就王宇案向他们做了陈述,并要求他们对我举报韩建春作出答复。当野大姐要求他们按照海淀区检察院的形式给我们一份书面答复时,赵处长口气强硬地说:那是他们的样式,和我们没关系。当野大姐反问怎么没关系时,赵处长竟说:你有病啊,不要来这捣乱,这是工作机关。
可是我们并没有捣乱,我们是来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我们指出赵处长对待当事人态度粗暴及使用了不文明的语言与检察官的身份不符后,他的态度才有了好转。并拿出《答复举报人通知书》(京铁分检举答【2010】1号)答复书。该通知书说已将我的举报线索材料于2010年11月17日移送至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举报中心。
此前,崔副检察长一直就没说话。直到最后,才说了几句,意思是我的做法欠妥,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
我难道没依据法律?他们违法,我还不能控告?我回答他们,如果我控告方式不对,他们也应该接受,不归他们管辖,他们应该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单位。而且,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的上级机关是他们,他们怎么能说他们没管辖权呢?因为他们对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不但有监督,还有领导关系。不要因为一个系统,你就护短吧?下面,是他们的答复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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