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

张格非老师杨跃红“证言”

询 问 笔 录
时间2008年9月12日9时30分至2008年9月12日10时0分
地点天津北洋职业 处
侦查员姓名、单位 天津西站派出所民警朱振江、马建民
记录员 朱振江 单位 同上
被询问人 杨跃红 性别 女 年龄 50单位 天津市北洋职专教师
住址 天津市河北 白北里4-5-20 联系电话 86513249
问:我们是天津铁路公安处的工作人员,向找你了解有关情况,希望你如实讲,做伪证藏匿证据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你听清了吗?
答:我听清了
问:你认识张格非吗?
答:认识。张格非是我们学校的2005级学生,是我们学校国际商务职三.1班的学生。
问:张格非在你们的学校,上学期间的表现如何?
答:张格非在我校上学期间表现不错,2008年毕业后我们学校把他推荐到天津西站工作,我们学校提前一年多推荐的,等于2007年他就工作了。
问:张格非在你校上学期间的身体情况如何?
答:他的身体良好。
问:张格非在你校上学期间,他的听力有障碍吗?
答:他在上学期间她的听力没有障碍,他在教室里上课时坐在后排。
问:?你以上讲的属实吗
答:属实。


以上看过属实。
杨跃红
0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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