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律师王宇的博客
关于北京女律师王宇的博客
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
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袁军“语录”2
"要求对辩护律师进行强制安检是我规定的,我要为法院的安全负责。""最高法的规定由于时间太久了,已经不适应现在形式的最新要求。"------袁军院长,请您把您高于最高法的最新"规定"拿出来,也让我们这些孤陋寡闻、没有见识的人好好"学习学习",以便今后在你铁路法院好好"遵行"。但既然您的"规定"高于最高法的"规定",看来您所说的是由最高法"任命"的说辞,对您来说,也不过是"高人低就"了。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较新的博文
较早的博文
主页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